吉林省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会员权利和义务
2014-04-10 16:17:36
吉林省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会员权利和义务:
会员权利
(一)有本协会的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(二)参加本协会组织的有关活动;
(三)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;
(四)对本协会工作的批评、建议和监督权;
(五)按优惠条件,享受本协会提供的有关资料及信息服务;
(六)入会自愿,退会自由。
会员义务
(一)遵守本协会章程,执行本协会的决议;
(二)维护本协会的名誉和合法权益;
(三)完成本协会交办的工作;
(四)按规定交纳会费;
(五)及时向本协会反映情况,提供有关资料。
会员退会应书面报告协会,并交回会员证。如果会员1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协会活动,视为自动退会。
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或违法犯罪行为,经常务理事表决通过,予以除名。